◎ 綠島燈塔
~ 公稱光程:25.7浬 |
塔高: 33.3公尺,燈高: 48.2公尺 |
1)位於台灣東南海域、綠島西北端。 |
2)民國廿七年,美國總統輪船公司胡佛
總統號郵輪、於綠島北面觸礁沉沒,
綠島居民奮勇救溺,美國政府為感念
而捐款興建。 |
3)本塔建於民國廿八年,塔身為圓形,
混凝土造,裝設三等煤油白熱燈,
光力 200,000支燭光。 |
4)二次大戰時炸燬。 |
5)民國卅七年修復,改裝五等臨時直流
電閃光燈,每十秒連閃白光二次,
光力2,600支燭光。 |
6)民國六十二年、換裝新式四等旋轉
透鏡交流電燈,每廿秒連閃白光二次,
光力 1,000,000支燭光。 |
7)民國七十七年、增設無線電標桿一座,
輸出電力 100瓦特,射程
100浬,與
奇萊鼻燈塔無線電標桿 合成一組,
以便定位。 |
8)本塔設有無線電對講機,建有宿舍
派人駐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