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被告、律師三位一體 扁公開對抗司法】
陳總統昨晚以電視直播向人民說明「國務機要費」案情,為自己及夫人吳淑珍喊冤,實則是以總統身分跳出來高聲抗辯,全盤推翻台北地檢署十一月三日公布的起訴書。這項舉世罕見的行為,實已與憲政體制有諸多扞格之處。
憲法明定總統為國家元首、三軍統帥,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依法任免文武官員,並有協調解決院際紛爭職責。在司法方面,總統更擁有司法院長、法務部長、大法官、檢察總長等,重要司法首長人事任命或提名權。
陳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涉嫌貪汙,因憲法五十二條刑事豁免權,暫免被起訴。但他昨天以總統身分,在總統府召開正式記者會,全盤否認地檢署「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並點名抨擊承辦該案的陳瑞仁檢察官,「令人遺憾」,批評檢方的起訴書「是否符合邏輯、經驗法則?」已等於是公開跟司法對抗,挑戰憲政體制。
刑事豁免權的制度設計,主要在於避免總統行使職權受到外力干擾,才會規範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如今,陳總統雖因刑事豁免權保護傘未被起訴,他昨日的動作,卻等於將自己套進被告身分,跳進漩渦,讓自己既是總統,也是刑事被告,甚至是律師。
從憲政法理來看,總統能擁有司法首長的任命、提名權,成為三軍統帥,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全繫於其隆崇、超然地位。當總統介入家人、幕僚的刑事案件,已不再超然,接下來他明年要提名大法官,乃至提名監察委員、檢察總長,甚或在未來內閣改組時任命法務部長等,其行使職權的正當性,提名公信力都已崩解。
陳總統為了要說服人民相信他沒有A國務機要費而開講,看似只是一場記者會,卻對憲政體制構成重大衝擊。昨天這席話,如果是由其他被起訴的當事人,或扁家律師,在其他地方說明,爭議還比較小。但陳總統為了捍衛自己和妻子,決定親上火線。從他在總統府大禮堂談發票,批判檢察官,向司法放話開始,他已經失去總統在憲政上應有的超然地位!
正因總統的特殊地位,陳總統昨天舉出的所有「秘密外交」論述,實際上是完全的「資訊不對稱」。國安、情治單位他一手抓,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反之一般民眾,甚至媒體只有聽的分,根本沒有能力、管道去查證,扁提出來這些說法,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沒人知道。
尤其,府方在偵查過程,說辭反覆,很多不實陳訴陸續被檢察官以「純屬虛構」、「移花接木」等言詞反駁,陳總統昨晚以「秘密外交」做包裝的片面說法,同樣很難取信於人。
在國家體制上,對司法案件,檢察官才擁有公權力可以去調查陳總統的說法究竟是真、是假。然而偵察過程,陳總統聲稱為了保密,不肯吐實,只把獨派大老、媒體人找進總統府,讓他們看機密資料,卻在被指為貪汙後,才趕忙出面吐露委屈,不但為時已晚,這種態度也讓他已經很難再繼續執行總統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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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漂亮戰術 難掩謬誤邏輯】
「陳大律師」昨夜親自上陣,對著電視機那一端的「人民法庭」自我辯護。陳水扁戰略目標很清楚,他先壓住內部反彈,再親上火線,用同套邏輯對泛綠選民交代,目的只有一個:暫從風暴脫身,延長戰線到一審。至於台灣會不會因此崩盤,顯然不在陳律師的考量之內。
關鍵事實 避而不答
陳水扁的戰術有三:第一是「愛台灣」老牌,把國家安全無限上綱,合理化所有行為;第二是泛綠傳統選民祭出「清廉阿扁」耳語:「我都願意薪水減半了,有可能歪哥嗎?」最後是訴諸人民情感,說太太身體不好,還願意配合應訊,但檢方竟不理,並花很多時間責怪陳瑞仁洩密。
大的戰術如此,小的戰術也凌厲異常,他一共點了李登輝、連戰和馬英九,先把李拉進來和他「同一國」,推崇李「一介不取」,只有他知道外交的辛苦,讓泛綠在形式上維持團結;再不點名地暗批連戰也沒有用單據領錢,最後還損了馬英九,把首長特支費放入自己戶頭,並故意說﹕「我相信馬市長絕對不是這種人,這是制度的問題。」
但漂亮戰術掩飾不了根本的邏輯謬誤,與避而不答的關鍵事實。在一個半小時自白裡,扁只有兩重點,第一,他如要貪汙,有很多機會,不必貪一千多萬的「小錢」,最多是報帳程序瑕疵;第二,他都是為國家安全、機密外交,犧牲自己利益也無妨,很多東西不能說就是不能說。
反向推論 未必就對
首先是「不貪小錢」論述。泛綠名嘴最愛說,阿扁昨天也大講特講的「我要A會A這麼少嗎?」但邏輯上這根本不成立,大慈善家也可能順手牽羊,沒有貪大錢的證據,不能反向推論就沒有貪小錢;不能因為陳水扁自動薪水減半、資源豐厚,就假設他不會貪污小錢重要的是證據能不能證實貪汙事實,陳瑞仁抽絲剝繭的偵查已說明了這點。
陳水扁說他願意薪水減半,是因為景氣不好,大家工作難找,他薪水也領得很「歹勢」。那民眾並沒有忘記,這幾年來第一家庭的豪奢行徑,扁嫂大肆血拼名牌、金光閃閃的事實,難道陳總統不知道嗎?陳水扁要大家「用膝蓋想,我有必要用發票貪汙嗎?」也許扁珍認為「便宜行事不等於貪汙」,但陳瑞仁並不這麼想。
再來是「尊重憲法」論述,實則混淆法律、誤導民眾。扁說幾年前他到花蓮以黨主席身分作證,很多憲法學者勸阻他說總統不該放棄刑事豁免特權,問題是作證是任何公民的義務,和刑事訴究無關;扁說他如果心裡有鬼,為何還放棄刑事豁免特權接受偵訊?問題是當時那是政治抉擇,顯然與法理無關。
扁迄今 犧牲了什麼?
陳水扁大打「國安、愛台」牌,動不動就說「我可以為了自己出賣國家嗎?」讓人不禁感嘆「國安,國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扁還訴諸情感,一直說「我陳水扁是這款人嗎?有必要用這樣的步數嗎?」說如果因為不能講而受到委屈,他願意「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問題是扁犧牲了什麼?他沒有辭職、連請假接受調查都沒有!
陳水扁也沒有回答,每年兩三百億元的國安、外交機密預算,為何不用,還要辛苦用發票換錢拼外交?總統有上億身家,每年財產申報也都增加,還需要借幾百萬週轉嗎?一對一和人家餐敘,卻想不到對方是誰?總統要大家注意「邏輯經驗法則」,那他卻不回答這些基本邏輯問題。
陳水扁倒是公開承認,他「說詞不一、前後矛盾」,但解釋是因為他不想要掩飾機密,才造成檢察官的誤會、「影響司法偵查的公正性」。這句話很清楚的兩個訊息,一是扁承認他的確說法前後不一,在法律上有偽證之嫌。
最關鍵的是,陳水扁沒有回答、最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可以用國務機要費餽贈自己的老婆嗎?」這就是所謂「錢流入私人口袋」的定義。他花了很多時間講會計制度、科目名稱、撥充、流用等,把民眾搞得「霧煞煞」,自己只用一句「程序瑕疵、錯誤訊息,也沒有人給我們上過課」,搪塞用他人發票報銷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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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政府死穴:錢,更多的錢】
扁政府執政逾六年,總在兩岸問題與朝野關係上,吵得不可開交,烽火遍地,但感謝在野黨的愚蠢,與中國政府的愚蠻,扁政權總是能找到出路脫身,真正讓他及民進黨重傷,血流不止的只有錢,更多的錢。
國務機要費只是放進口袋的錐子,扎得第一家庭哀哀叫,但與吳淑珍涉嫌貪污的一千四百萬比起來,扁政府更大的金錢遊戲是「二次金改」,高舉金融自由化、民營化的大旗,扁政府成為分配上千億資本的莊家,金控財團家族則是殺紅眼的閒家。
玩了六年,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不見明顯提升,國家倒是慷慨大方地變賣公營行庫,上下交征利,中間則是一幅車水馬龍、戶限為穿的官場現形記。玩著玩著,玩出了中信金弊案、開發金弊案,台新金併彰銀也疑雲重重。
莫怪乎,一般民眾對於二次金改雖然欲拒還迎,贊成者與反對者平分秋色,但論及二次金改成效的滿意度,不滿意的比例竟是滿意的四倍,意即民眾雖然不反對金融改革,但對於扁政府的實際成效,滿意度竟然只有一成多。
一項備受爭議的政策,可以靠著絕佳的執行力及調整能力,重新拾獲民心;但也可能因為執行過程荒腔走板,導致民眾更為反感,不幸地,「二次金改」屬於後者。
反映在民調數字上,二次金改政策的實際「成效」,除了讓辜家重挫,面臨前所未有的企業及家族危機,也讓金管會此一專業金融監理機構暴露出內部弊端,成為另一需要監理的政府單位,更讓民眾對金控財團的信任感更低、對政府公部門的信心持續探底。
值得玩味的是,當被問及「金融弊案層出不窮,誰最該負責?」認為總統府首當其衝的民眾,竟與直接主管機關金管會旗鼓相當,背後意涵可能有二:一、民眾認知中,「二次金改」政策由扁政府強力主導,自然應負起相對責任;二、相關金融弊案中,第一家庭介入的傳聞不斷,所謂「紅頂商人」的政商黑幕,最終往往指向第一家庭及其心腹。
因此,「二次金改」一度是陳水扁常在嘴邊的重大政策績效;到頭來,卻是他失敗的兩任總統任期裡,最失敗的政策之一。不管差錯在於一開始的野心企圖、執行步驟的錯拍失當,或是人性弱點造成的貪妄怠瀆,如果病灶不除,不管是二次金改、三次金改、四次金改,只會是一場更大的金錢遊戲,讓台灣的金融業變成地雷股,不只是經濟上的,也是政治上的、社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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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證實 132萬鑽戒依扁嫂戒圍打造】
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主要以陳水扁夫婦說謊及扁嫂去量戒圍等理由,認定扁嫂用國務機要費購買了一只一百卅二萬餘元的鑽戒。
陳瑞仁第一次面對陳水扁總統時問:「第一家庭成員曾否使用國務機要費來購買自己使用的衣服或首飾?」陳水扁答:「沒有,如果有的話,也是用來送人,第一家庭成員不會拿來自己使用。」吳淑珍應訊時,檢察官問她:「陳水扁總統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買珠寶、衣服送給您?」她回答:「沒有。」
二次訊問陳水扁時,陳瑞仁提示證據問:「國務機要費申領發票中,有些是夫人買鑽戒、衣服、太陽眼鏡、皮鞋等物所取得的發票,您對此的解釋為何?」陳總統才改口:「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我夫人買來自己用的,這是我餽贈她的,這部分比較少;另一種情形是我夫人買來送給一些外賓,或在婚喪喜慶時送人的。」檢察官認定前後說詞不一。
陳瑞仁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國家元首行使職權的有關費用,雖未明文不得犒賞或致贈禮品給第一家庭成員,但應依一般的犒賞致贈程序,數額也應符合一般社會常情;否則總統豈不可以將全年度數千萬元的「非機密費」,全數致贈第一家庭,擅自變相加薪?
起訴書指出,以八十九年到九十五年扣案的國務機要費支出憑證來看,餽贈物品部分(多為總統探視黨國大老時致贈的水果與人參),均由總統府侍衛室或其他員工先行購買再致贈,從來沒有受餽贈人先行墊款,再檢具發票請領國務費的情形;但吳淑珍購買自己物品的發票,未檢具領據,且是混在一般發票中,無法和其他消費區分,不合程序。
在一百卅二萬餘元的Tiffany鑽戒部分,陳瑞仁發現其中的廿七萬餘元是以SOGO百貨之商品券支出,發票再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檢察官質疑,如果這只鑽戒是陳總統送給夫人的,怎麼會只拿部分來申報國務機要費?這種方式和一般餽贈有違,陳總統不能在案發後以「追認」的方式改稱是餽贈。
國務機要費起訴當天,陳瑞仁告訴媒體記者,他因調查本案才知道戒指有「戒圍」,以前他只知道有腰圍、胸圍;記者聽了當場哄堂大笑。精品店人員也在偵查時作證,那只鑽戒是量吳淑珍的戒圍打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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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 Tiffany 鑽戒出現 7 個版本】
總統府7日說吳淑珍的百萬鑽戒送給了珍媽,但晚間又緊急澄清有待查證,的確,從陳瑞仁起訴書公布後,發現總統對鑽戒的說法一變再變,尤其7日一天之內,就有5個版本,算一算連同起訴書內的兩度訊問,一共有7個版本,因此藍委就諷剌阿扁不孝,因為鑽戒竟然沒送辛苦養他長大的扁媽。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上午在立法院,以諷刺的口吻批評陳總統,表示「你真的是不孝的總統,扁媽辛辛苦苦把他拉拔大,但是你Tiffany鑽戒,你竟然沒有送給扁媽,你竟然送給你的扁嫂,送給你的珍媽,那種富有人家。」
為了一只Tiffany鑽戒,藍營立委連罵帶嘲諷,實在是因為總統府的說詞一變再變,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首先是在陳瑞仁起訴書中明白紀錄,今年8月7日第一次訊問總統,有沒有用國務機要費幫第一家庭買衣服、首飾?結果總統答說「沒有」,有的話,也是買來送人。
陳瑞仁比對發票之後,再詢問業者,查出其中兩只鑽戒,都是依照夫人指圍量身打造,於是在10月27日二次訊問總統,發票中查出有吳淑珍購買鑽戒,這時總統改口說「有」,一種是我買來送夫人,還有就是夫人買來送人。
這時監察院發現在財產申報上,怎麼沒有Tiffany?於是在前一天7日,總統府為了解釋,一天之內再出現5種版本,第一版是在早上11時,記者查詢時,總統府官員說,鑽戒都是第一家庭自購;不過到了中午12時30分,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李南陽說明Tiffany是用來送吳淑珍母親。
第三版本出現在下午4點鐘,李南陽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這只鑽戒是因為夫人要出訪,總統買來送給夫人,夫人回國後,再改送給珍媽,記者查證夫人幾次出國,都和去年6月買Tiffany時間不符,於是在晚上7點,總統府官員澄清,總統送鑽戒與夫人出訪無關,但鑽戒還是送珍媽,然而到了晚上11點多,總統府緊急發出簡訊,有關鑽戒送珍媽尚待查證。
總統府副祕書長劉世芳面對記者詢問,今天只好低調的說,「這種個案就不宜再在媒體裡面再大肆周張的來炒作,請大家回歸正軌,正軌的部分,就是說總統在記者會裡面,一再跟各位報告,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私人口袋裡面去。」
事實上,在總統向人民報告時,絕口不提鑽戒疑雲,事後卻讓底下幕僚出面,說詞一再被抓包,恐怕這只鑽戒是誰的,又是誰來買單?還是要等第一家庭自己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否則這百萬鑽戒,還有更多故事可以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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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 Tiffany 鑽戒 司法玩透透】
先是向人民「報告」把下台時間拖到一審判決後,拿法院幫他打焦土戰、持久戰,再辯稱鑽戒不是送給太太,是岳母的。陳水扁總統不斷向司法偷襲、打烏賊戰,沒有絲亳尊重司法的誠意。
國務費案爆發時,扁為化解政治壓力,以放棄刑事豁免權爭取同情,把焦點移轉到偵查。但他打錯算盤,以為可以像台開案、SOGO禮券案一樣躲過,沒想到陳瑞仁細查發票,善用偵訊技巧,「卡死」扁嫂的Tiffany鑽戒。
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的供詞不但和扁嫂不一,連自己的說詞都因為陳瑞仁提出的證據而更改,從「不會拿國務機要費買首飾衣服給第一家庭自己用」,到「我夫人買來自己用,是我餽贈給她的」,和機密外交完全沾不上邊。
鑽戒耀眼,又不像機密外交那麼神秘或有國家利益的大帽子蓋頂,總統府眼見向人民報告後大家都盯著那顆百萬大鑽戒,趕緊再「消毒」,把鑽戒的餽贈對象,從老婆變為岳母,再變成還要再查一查。但由阿珍變珍媽、再變成還要查,只要是用國務費買的,就無解其貪汙犯行,只是多了「阿扁又說謊」的紀錄。
陳水扁總統不談道德,而用最低標準的法律決定自己進退,並不代表可以恣意發言;這點連檢察官團體都忍不住厲言「犯上」,請總統不要不斷的作政治告白,安靜的等待審判。
如果總統有誠意,就應該配合法院審判——儘可能請扁嫂適時出庭,不拖延審判;不以總統刑事豁免權為憲法護盾而聲請釋憲;不以證據調查癱瘓程序來打焦土戰;不亂報機密外交,浪費司法資源;也不要在法庭外猛放煙幕彈,以爭取難以服人的清白。
陳水扁,請別再玩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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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戒落到丈母娘的指上】
陳水扁說:「沒有一毛錢落入自己的口袋!」後來卻一度宣稱,他用國務機要費報帳買了一只鑽戒送給了丈母娘王霞女士。按陳水扁「直接/間接」的一貫邏輯:「鑽戒」不是「一毛錢」,「丈母娘」不是「自己」,鑽戒上了丈母娘的「手指」,不是「口袋」!
陳水扁真是不慈不孝。他已經教「白手套」親家趙玉柱為他擔了「侵占」的罪名,如今又要將那只豪華鑽戒栽贓給丈母娘。甚至還教唆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等兒輩作偽證,要他們說替陳水扁用國務機要費與外賓吃過飯等等。不孝不慈,竟至如斯!
本案問題發票分兩大類。一類是李碧君等外人提供,稱領款都是用於「祕密外交」。一類則是陳家自己的發票,於是出現兩種說詞:一、買東西說是送外賓(包括童書?),吃飯也說是請外賓(包括狗食?);二、掰不過去的,如鑽戒,則稱國務費有「餽贈」項目,這是「總統餽贈總統夫人」的。但是,難道總統也可用國務費買鑽戒「餽贈」丈母娘?莫怪早上出口,晚上就收回。
最耐人玩味的是,本案出現的兩只鑽戒,卡地亞三十二萬元,拆成三張發票報銷;而蒂芙尼一百三十二萬元,迄今卻只查出一張二十七萬六千元的發票;這正是早期「零星小額」的手法。及至九十三年底,改用太百等三家禮券報銷,動輒拿出數百萬元的發票,則顯示已改採「整數大額」的升級策略。
那只豪華鑽戒既已從丈母娘手上回到吳淑珍手裡,陳水扁豈可還不趕快乖乖向監察院辦理補申報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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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威脅說 卡西迪駁「訊息錯誤」】
陳水扁總統五日為自己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涉嫌貪汙辯解中,提到一家公關公司威脅「不續約,就和中共簽約」。美國卡西迪公司六日聲明反駁,陳總統的資訊錯誤,卡西迪公司嚴守保密的最高職業道德規範,絕對沒有威脅行為。
由於陳水扁在為自己辯白的記者會,以及檢察官陳瑞仁的起訴書中,僅用代號F案和C案指稱利用國務機要費資助的公關公司,但卡西迪公關主動出面,也證實了F案和C案的當事人,就是卡西迪。
陳水扁在記者會中說,有關F公關公司案,前身是C案,當年是在奉天專案中開銷,但有一年主計單位要給國安單位多一點錢,到最後就沒有了(意指無法核銷),二○○四年他連任,這家公司說,如果不續約,他們就要與中共簽約。他是考慮到與這家公司合作這麼久了,知道我們那麼多機密,如果和中國合作,國家會遭受很大損失,於是就續約了。
卡西迪公關公司連絡部主任湯姆.亞歷山大六日在一封給媒體詢問的回函中,一開始就表明:「總統的訊息有錯。卡西迪公司過去從未威脅要和任何人分享(客戶)資訊,未來當然也絕對不會。」
聲明中說,卡西迪公司堅守嚴格的道德政策,也用最嚴格的保密方式,保存所有和客戶有關的資訊。卡西迪秉持最高職業道德,對此承諾的任何質疑都是「明顯錯誤」。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資料,卡西迪公司(C案主)在二○○三年七月和台灣中止合作關係,但在二○○四年七月底,又透過「轉包」方式,悄悄和被視為民進黨政府公關白手套的台灣政經研究所簽下兩年共一○八萬美元(約新台幣三千四百萬元)合約,延續和台灣政府多年的遊說業務關係。
這項台灣政經研究所付錢的遊說案,事實上由卡西迪公司和擔任該公司資深副總裁的前國務院的助理國務卿福特(F案主)的公關公司共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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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西迪嚴詞駁斥洩密說 扁冷對卡西迪 卻欲藉它脫罪】
華府人士指出,陳水扁總統根本不熱中與卡西迪公司來往,所以合約斷斷續續,沒想到卡西迪如今卻成扁試圖脫罪之途。
最早台灣是透過李登輝的人馬劉泰英,以台灣政經研究院名義與卡西迪簽約。陳水扁上台後,一方面希望擺脫李登輝的影子,一方面民進黨內也有人提出各種主張,例如主張借重總部設在華府的「台灣人公共事務會」等。後來的折衷方案是改由誠泰基金會(負責人與扁關係十分密切)的台灣政經研究所出面,主要目標則是設法讓扁出席亞太經合會議高峰會。
但幾年下來成效欠佳,而另一項議案,推動《台灣安全加強法》亦未能如願。所以到二○○三年,合作關係終止。
二○○四年,卡西迪的副總裁福特訪台,洽定雙方恢復合作,但金額大幅縮水,從原先的一年兩百萬美元變成兩年一百零八萬美元,幾乎只有原來的四分之一。
消息人士指出,過去「奉天專案」有卅多億元,折合美金一億多元。付給卡西迪的費用,就是來自其孳息。
這位人士表示,扁對與卡西迪合作的興趣不大,所以兩年的合約已在今年中止。可是一旦爆發國務機要費弊案,卡西迪卻彷彿成了機要費流向的管道,說不定成為脫罪的活套。
針對陳水扁總統的指控,美國卡西迪公司六日以書面聲明加以駁斥。聲明說,陳總統的訊息有誤;而如果質疑卡西迪洩露客戶機密,更是大錯。
卡西迪公司公關部門負責人湯姆.亞歷山大以電子郵件傳送此一聲明。全文如下:「總統的訊息是錯誤的。本公司從未在任何時刻威脅要與任何人分享任何資訊,未來任何時刻當然也不會這麼做。卡西迪公司堅守嚴格紀律,以確保客戶所有資料都被視為最嚴格的機密加以維護。本公司堅守此一最高道德標準,任何暗示或質疑此一承諾,都是明顯至極的錯誤」。
陳水扁總統在周日晚間的記者會中說,卡西迪公司表示,如果不與他們續約,他們就要去和大陸簽約,由於擔心他們把台灣的秘密洩露給大陸,扁政府只好「繼續簽約兩年」。
卡西迪公司通常不討論與客戶間的往來。過去在國安密帳等風波期間,媒體詢問卡西迪,卡西迪往往不發一言,電話留言亦如石沉大海。但是這次涉及信譽,所以卡西迪迅即回應。唯考慮到日後合作等因素,所以卡西迪無意大作文章,只以電子郵件傳送書面聲明。既無進一步說明,亦婉拒採訪,更謝絕攝影機或錄音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