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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壓縮空氣之潛水員應限制其深度為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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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使用減壓潛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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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備用之儀表,包括深度,壓力,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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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多人共用一潛水表,因潛水記錄個人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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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氧潛水需特別訓練後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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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在氣瓶潛水後兩個小時內,做5米深以上之自由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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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上昇建議:於上昇至18米時,降低上昇速度至10米/分,然後至3至6米時,在氣體供
應許可下盡量延長減壓時間,在回到水面上後,24小時內不做其他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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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0米深度的潛水應做安全停留,3-6米/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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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後搭機時間至少間格為12小時(無減壓潛水),若進入減壓潛水程序,則需24小時
,一旦進行緊急上昇,則建議為48小時